第一篇:一支铅笔的作文
红红的爸爸出差回来给她带来几支铅笔。其中,有一支铅笔特别漂亮。它穿着红得耀眼,黑得发亮的花衣服,上面还点缀着好多亮晶晶的星星。更让红红爱不释手的是,笔头上那个可爱的粉红色的洋娃娃橡皮头。
红红每天带着心爱的铅笔,一直舍不得用它。上学的时候,她总是把铅笔放在课桌上,每天看着它。渐渐地,这支漂亮的铅笔越来越骄傲了。一天,它对铅笔盒说:“铅笔盒老兄,你看,我多美呀!你看你,脏兮兮的多难看哪。”铅笔盒没有理会它的嘲笑。
又过了些日子,铅笔盒磨得更旧更脏了。铅笔又开始嘲笑铅笔盒了:“喂,老兄!你也太丑了吧?天天跟你呆在一起真让我受不了。”可是,铅笔盒还是默默地为红红服务。
有一天,红红的同学在玩耍的时候不小心把红红的花铅笔撞了一下。铅笔掉在地上,笔芯断了。红红很伤心。她拿起卷笔刀,很小心地卷着。可是直到铅笔快卷光了,还是没卷好——漂亮铅笔的笔芯断成了许多段。漂亮铅笔最后被运到了垃圾场。
就在这一天,红红的妈妈买来一盒无水清洁膏。红红很好奇,试着用它来擦自己的铅笔盒。不一会儿,铅笔盒就被她擦得亮亮的,红红真高兴。以后,铅笔盒仍然默默无闻地为红红服务。
第二篇:一支铅笔的作文
某一天,就因为一支小小的铅笔,却引起了我和同桌一场大误会。怎么回事儿?听我跟你说。
那天早上,我买了一支新铅笔,那只铅笔特前卫,在笔的后边有一个神奇的按钮,一按,前边的笔头就像火箭似的飞出去。也就是因为这个,我特喜欢这支铅笔。
下午,我兴冲冲的把我那心爱的铅笔装进裤子口袋,早早的来到了学校。可是快要上课的时候,我却翻天翻地的怎么也找不找它了,正当我绝望的要把这一糟糕透顶的消息告诉我的同桌苏哲的时候,我眼前不禁一亮,哎哟,我的天呀!我的笔不是好端端地在我同桌苏哲的手里拿着吗?我按耐住激动的心情说:“苏哲,我的笔什么时候跑你那里去了?快把它还给我吧!”没料想苏哲却大声的对我说:“什么,你的铅笔,你凭什么说是你的!”本来,我只是想问他要回我的铅笔,没想到他却这么横,一股无名火直冲脑门,于是,我也把嗓门提高了八度说:“明明是我刚买的,难道你想耍赖不成?如果你说是你的,可有证据?”听了我的话,他顿时无语了。我又轻蔑的说:“怎么样,没话可说了吧?”没想到他却来了个后发制人:“哼!哼!哼!想要证据吗?很简单,我的证据就是铅笔的型号,我的型号是0。7,你的呢?”这回轮到我当哑巴了,我清清楚楚记得我的铅笔型号是0。5的,难道是我错怪了他,可是他手里拿的明明是我的铅笔呀!如果这支笔确实是他的,那我的笔到哪儿去了,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快要上课了,还没找到我的铅笔,我气急败坏的使劲一跺脚,咦!什么东西扎到了我的脚,我弯下腰翻开裤脚一看,原来是我的铅笔。我的铅笔怎么会藏到了我的裤脚里呢?当我把手伸向裤子口袋的时候,所有谜团全都解开了,原来,我的裤子口袋破了一个大洞,当我把笔放进裤子口袋的时候,我的`宝贝铅笔却顽皮的顺着洞洞溜到了裤脚,跟我开了个大玩笑,害得我差点冤枉了我的好同桌。哎!多亏那0。2的差距。
吃一堑,长一智。从此以后,我总结出一条经验:遇事切忌冲动,凡事三思而后行。
第三篇:一支铅笔的作文
我是一支铅笔,一支快乐的铅笔。
不是我自夸,我的优点太多太多。你知道唐代的诗人白居易怎么夸我的吗?告诉你,记住喽——天生丽质难自弃!
说我“天生丽质”,那是一点不假,不信?你听过这两个形容词吧,一个是“笔挺”,一个叫“笔直”,那都是形容我的,哈哈。
我的大名是铅笔。
我的身材笔直笔直的,挺拔的身姿显得我仪表端庄,风流倜傥。
我的脑袋尖尖的,那是为了钻研学问。在我的脑袋里写出的内容,那全是知识。
我能文又能武!
我的小主人喜欢画画。他伸出小手把我从卧室——文具盒里带到画板前。他紧紧地握住我,有力的手指和我和我一起畅游在艺术的海洋。我的身体就像在跳舞,刷刷刷几笔下来,一副优美的作品就在我们的“珠联璧合”下诞生了!
这文的还算小意思,我还会来武的呢!
有时小主人经常带我上“战场”。当然,我是夸张了点,那也跟打仗差不多呀!一次次硬笔书法比赛,一道道数学难题攻克,一篇篇语文习作展示,一场场试卷检测书写……这一回回战斗下来,我不是旗开得胜呢?
这一文一武的本事,不但丰富了我的阅历,而且让我实现了“逆生长”!一般的人都是从小个子长成大个子,而我却是从大个子长成了小个子。
这里我要好好谢谢我的恩人们,我的小主人,还有我的好朋友铅笔刀,没有他们我就不能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谢谢你们!
哎呀!不跟你们多说了,小主人的手又开始捏我了,这次我又要完成一项使命去了。
第四篇:一支铅笔的作文
我是铅笔,一支漂亮的铅笔。我出生在一家文具厂里,那里有我许许多多的兄弟姐妹,生活无忧无虑。
可是,过了几天有人把我移到了货柜上,我的家就变成了货柜。没有了兄弟姐妹,我觉得孤单极了。突然,一阵冷风吹来,把可怜的我冻得瑟瑟发抖。这时,我猛然想起了在文具厂里的温暖和快乐……想到这里,我的眼泪就像下起了倾盆大雨似的流了下来。渐渐地,渐渐地,我的脸上挂着泪珠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我被人们喧闹的声音吵醒了。一个小朋友琦琦拉着妈妈的手走了进来,一眼就看见了我,并且马上被我迷住了,她央求道:“妈妈,这支铅笔真漂亮!我想买它,可以吗?”妈妈爽快地答应了,把我拿到柜台上,付了钱就把我带走了。
我的新主人琦琦很喜欢我,每天把我带在身边,而且她还写得一手好字。每天放学回家后,她总爱用我在洁白细腻的方格纸上写下满满一页工整隽秀的字。对我来说,握在她手里简直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享受。
我是多么受主人的喜爱呀!那就让我用一生陪伴主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