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幼儿园招生宣传方案(精选4篇)

2022幼儿园招生宣传方案(精选4篇)
时间:2023-03-02 13:47

  第一篇:202x幼儿园招生宣传方案

  一、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1、计划秋季招收6个小班,每班28人,共计168人。

  2、收费标准:保育费2600元/月。生;代管费150元/学期。生;伙食费12元/天。

  二、招生对象

  1、出生日期为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的幼儿,在许村镇辖区内落户或监护人(一般指父母,下同)购房、经商、务工的幼儿。

  2、具体“招生类别”如下:

  A类生:新生户籍和“有效房产”在许村镇辖区内。

  B类生:新生户籍或新生本人、监护人的“有效房产”在许村镇辖区内。

  C类生:新生监护人在许村镇辖区内经商或务工(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由单位缴纳社保)。

  备注说明:

  1、“有效房产”指:有合法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房产用途为“住宅”或“商住”;房产所有人为新生本人、监护人或祖辈(爷爷奶奶、外公外婆,下同);如房产跟他人共有,房产所有人须持有51%及以上份额。房产所有人为新生祖辈的,须新生户籍与祖辈在同一户口本。

  2、新生户籍在农村自建房内,户主是新生监护人或祖辈的,属于“A类生”(不包括跟户主其他关系的挂靠户籍)。

  三、时间、地点

  (一)第一次

  现场预报名:5月14日(周六)8:00-16:00(预报名先后与录取无关),幼儿园内。

  录取名单:5月15日-17日,张贴在幼儿园门口进行公示。

  办注册手续:验证后确认录取的14日当场办理;现场未确认的,公示无误后跟第二次现场预报名(5月21日)的新生一起办理。

  (二)第二次

  根据第一次录取情况,于5月18日公布剩余学位。

  1、现场预报名:5月21日(周六)8:00-11:00(报名先后与录取无关)。

  2、拟录取名单:5月23日-25日,张贴在园门口进行公示。

  3、办注册手续:5月26日上午9:00-11: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三)平时

  学位未招满前,家长可随时到幼儿园传达室进行登记申请,幼儿园电话通知进行验证录取。

  四、录取方法

  (一)5月14日第一次现场预报名

  1、预报名人数未超出幼儿园招生计划,全部录取。

  2、如人数超出招生计划,则按A类生→B类生→C类生先后录取。

  3、如同一“招生类别”无法全部录取,则按“录取批次”先后录取。“录取批次”如下:

  A类生

  B1:新生户籍在许村镇辖区内(指挂靠户籍)。

  B2:新生本人或监护人的“有效房产”在许村镇辖区内,新生户籍为海宁市的。

  B3:新生本人或监护人的“有效房产”在许村镇辖区内,新生户籍为非海宁市的。

  C1:新生监护人在许村镇辖区内经商或务工,新生户籍为海宁市的。

  C2:新生监护人在许村镇辖区内经商或务工,新生户籍为非海宁市的,监护人一方为海宁市户籍或持有许村镇办理的入学积分证明。

  4、当同一“录取批次”无法全部录取时,则按主要证件的办理时间先后录取(新生户籍、房产证、营业执照、社保缴纳等)。

  (二)5月21日第二次现场预报名

  1、预报名人数未超出幼儿园剩余学位数,全部录取。

  2、如人数超出剩余学位数,则按5月14日相同顺序进行录取。

  五、提交材料

  (一)A类生

  1、新生预防接种卡原件;

  2、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首页、新生页、新生监护人页),新生和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本的,须提供新生出生证、监护人结婚证;

  3、“有效房产”证件: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原件、复印件(清晰呈现:房产用途、办理时间、产权比例)。(村自建房无需提供)

  (二)B类生

  1、新生预防接种卡原件;

  2、户口本原件、复印件(首页、新生页、新生监护人页),新生和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本的,须提供新生出生证、监护人结婚证;

  3、录取批次为B2、B3的“有效房产”: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原件、复印件(清晰呈现:房产用途、办理时间、产权比例)

  (三)C类生

  1、新生预防接种卡原件;

  2、户口本原件、复印件(首页、新生页、新生监护人页),新生和监护人不在同一户口本的,须提供新生出生证、监护人结婚证;

  3、新生监护人所持有的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和单位缴纳社保证明的原件、复印件。

  六、其他事项

  1、现场预报名时园方留下的证件,录取者到秋季开学后退还,未录取者凭户口本(或身份证)原件于5月16日下午、5月21日下午到幼儿园传达室领回。

  2、重复报名登记,提供虚假证件,均不予以录取。

  3、方案具体解释权在许村镇许巷幼儿园。

  第二篇:202x幼儿园招生宣传方案

  根据国家和山东省有关规定,以及《XX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的通知》,在分析研判2022年幼儿园小班学位数和市南区户籍适龄幼儿数的基础上,立足区域实际,本着“区域统筹、公开公正、相对就近就便、统一与自主相结合”的原则,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对象

  2022年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幼儿。

  二、招生范围

  1、公办园、普惠性民办园招生范围:

  一片区:八大峡街道、云南路街道;

  二片区:江苏路街道、中山路街道;

  三片区:八大关街道、湛山街道;

  四片区:香港中路街道、八大湖街道、金湖路街道;

  五片区:珠海路街道、金门路街道。

  优先招收幼儿园所在片区内的市南区户籍幼儿,并且幼儿的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同时还要具有与户籍相应的居住房屋证明(即房产证,无房产证的需提供不动产登记证明或购房合同,以及契税发票和购房发票,产权人为幼儿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无房产的需提供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以及幼儿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市内无房产证明)。

  2、封闭小区幼儿园招生范围:

  优先招收具有小区内户籍的适龄幼儿,并且幼儿的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为户主,同时还要具有与户籍相应的小区内居住房屋证明(即房产证,如无房产证需提供不动产登记证明或购房合同,以及契税发票和购房发票,产权人为幼儿父母或者祖父母、外祖父母)。

  3、部队、企事业、高校、集体办园招生范围:

  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应当积极创造条件面向社会招收附近居民子女入园。

  4、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范围:

  面向社会公开招生。

  三、招生入园程序

  (一)发布招生信息

  5月13日(星期五),通过市南区政务网教育体育版块:网址XXX和微信公众号“市南教育体育”,向社会发布《2022年市南区幼儿园招生入园工作方案》和《2022年市南区幼儿园招生信息表》。各幼儿园通过幼儿园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幼儿园门口或宣传栏张贴的方式,发布本幼儿园招生简章。

  (二)组织报名录取

  1、网上登记

  6月13日(星期一)9:00—6月17日(星期五)16:00止,家长登陆市南区政务网教育体育版块的“市南区幼儿园报名网上登记系统”,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2022年市南区幼儿园报名申请表》,并同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的照片,申请报名信息提报完整后方可下载打印《2022年市南区幼儿园报名申请表》。到幼儿园现场报名时,家长需将纸质的《2022年市南区幼儿园报名申请表》提交幼儿园。

  每名幼儿只能选报一所幼儿园,同一名幼儿身份证号码不能同时兼报两所幼儿园,网上登记时家长可有一次机会调整选报的幼儿园。填报《2022年市南区幼儿园报名申请表》后,家长可以继续登录网上登记系统查看已经填报的内容,如果填报信息有误可修改一次。

  不具备网上登记条件的幼儿家长,可在现场报名当日到幼儿园进行网上登记。

  2、现场报名

  6月18日(星期六)8:30—15:30止,幼儿家长(限1名家长,无需带领幼儿)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幼儿园现场报名。报名先后顺序不作为录取依据,家长无需过早排队。

  市南区户籍幼儿报名提供材料:

  (1)现场报名家长本人身份证。

  (2)《2022年市南区幼儿园报名申请表》。

  (3)幼儿户口簿全页(无法证明亲子关系的还需提供幼儿出生医学证明等)。

  (4)居住房屋证明。

  (5)市南区户籍孤儿、父母一方持市南区低保证的市南区户籍幼儿报名时,需提供有效孤儿证明、有效期内低保证。

  3、确定第一次招生录取名单

  幼儿园对报名材料审核后,确定有效报名幼儿名单。报名幼儿人数在招生计划内,直接确定录取名单。符合条件的报名幼儿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幼儿园于6月18日16:30开始采取随机派位等方式,一园一案确定录取幼儿名单。录取结果于6月18日17:00—17:30在幼儿园门口或宣传栏张贴公布。

  持有效孤儿证明、父母一方持市南区签发的有效低保证且符合市南区户籍幼儿入园条件,报所在片区的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不参与随机派位,优先录取。

  随机派位录取过程,幼儿园应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教育体育局工作人员、社区工作人员、家长代表、派出所民警组成的监督团共同监督,确保公开公正。

  4、组织第二次招生录取

  6月20日(星期一),通过市南区政务网教育体育版块和微信公众号“市南教育体育”、幼儿园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幼儿园门口或宣传栏张贴发布第二次招生信息。

  6月21日(星期二)8:30—6月24日(星期五)15:30止,未完成招录计划的幼儿园,按照招生要求,面向符合第一次招生条件未录取的幼儿,以及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进行招生。6月24日(星期五)在幼儿园门口或宣传栏张贴公布录取结果。

  市南区户籍幼儿报名提供材料同第一次招生要求。

  户籍所在地为非市内三区的外来务工随迁子女报名提供材料:

  (1)现场报名家长本人身份证。

  (2)《2022年市南区幼儿园报名申请表》。

  (3)幼儿及其父母原籍户口簿全页(无法证明亲子关系的还需提供幼儿出生医学证明等)。

  (4)父母至少一方持有XX市公安局市南分局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并且截至2022年5月31日满半年。

  (5)市南区自有住所提供房产证,无房产证的需提供不动产登记证明或购房合同,以及契税发票和购房发票;租住市南区房屋的需提供XX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并且截至2022年5月31日满半年。

  (6)父母至少一方在市南区办理的营业执照及缴税证明,或者与市南区用人单位签订的XX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劳动合同、XX市职工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市南区用人单位缴纳),并且截至2022年5月31日在市南区务工满半年。

  (三)组织新生入园

  1、新生入园体检

  新生入园前,需按照《XX市贯彻〈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版)》(青卫妇幼字〔2019〕9号)规定的项目进行健康检查,由家长自愿选择任意一所区市级及以上卫生保健主管部门认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携带《儿童健康手册》、儿童健康档案和《儿童预防接种证》等有效证件到幼儿园办理报到手续。

  2、办理报到手续

  幼儿园根据招收幼儿情况及本园实际,于8月20日前办理报到手续。办理报到手续具体时间以幼儿园发布的招生简章为准。

  逾期不办理报到手续,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办理报到手续后,幼儿园对幼儿进行编班,并将编班信息和入园时间通知幼儿家长,体检合格的幼儿按照幼儿园要求时间入园。

  3、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幼儿园在幼儿入园时根据《关于印发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21]4号)要求,认真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四、有关事项

  1、幼儿园要落实好疫情防控的相关措施。

  2、幼儿园要加强招生政策宣传工作,及时解答群众疑惑,为家长提供入园指导服务。

  3、幼儿园招生简章须经区教育体育局审核后方可面向社会发布。

  4、幼儿园不得设置实验班或特色班,不得将幼儿参加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托班作为入园前置条件,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禁止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查。

  5、幼儿园因应对入园高峰扩大招生班数,需提前经市南区教育和体育局同意。

  6、幼儿园应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做好烈士、现役军人、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高层次人才等子女入园工作。

  7、幼儿园针对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幼儿积极开展随园保教工作,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入园的残疾幼儿、孤儿、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幼儿、边缘易致贫家庭幼儿、低保家庭幼儿、特困救助供养幼儿等予以适当照顾。特教学校做好学前部招生工作,有条件的学校可积极探索为重度残疾幼儿提供送教上门服务。

  8、幼儿园平日如有空余学位随补随招。

  9、幼儿园收费项目及标准以价格主管部门有关政策为准。

  0、幼儿园招生工作实行园长负责制,不得出现违规招生行为,依法依规办理招生来信来访工作。

  第三篇:202x幼儿园招生宣传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高新区各级各类幼儿园的招生行为,确保我区适龄幼儿招生工作平稳、有序、顺利进行,根据《XX市2022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指导意见》(X教发〔2022〕1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幼儿园招生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前教育规律,健全保障机制,促进高新区教育优质均衡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

  二、招生原则

  1、坚持“科学布局,多渠道接纳”的原则

  优化学前教育资源布局,多种形式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为社会提供多样化的教育服务,多渠道接纳适龄幼儿入园,努力满足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

  2、坚持“公益性、普惠性”的原则

  遵循学前教育公益性、普惠性的指导思想,强化政府职能,大力发展普惠性幼儿园,积极扶持民办幼儿园提供普惠性服务。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幼儿园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合理确定幼儿园的招生计划数和班级数,实施阳光招生,严格遵守工作流程,确保招生工作有序推进。

  4、坚持“相对就近、免试入园”的原则

  幼儿入园除进行健康检查外,各级各类幼儿园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入园、编班测试。

  三、招生对象

  年满3周岁(2018年9月1日——2019年8月31日出生的幼儿)可正常参加集体活动的适龄幼儿。超出或不及小班年龄段幼儿不在此招收范围内。

  四、招生办法

  (一)公办幼儿园招生办法

  按照“户籍优先、相对就近、免试入园”原则,优先招收片区内符合房户“两个一致”满年限的适龄幼儿。全区各公办幼儿园招生统一实施网上预报名、各幼儿园进行审核、登记、录取,具体报名程序如下:

  1、网上注册预报名登记。凡具有高新区户籍的适龄幼儿,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在同一户籍上,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与户籍登记地一致,且实际居住满一年(2021年5月1日前迁入)的适龄幼儿,由监护人在2022年5月9日上午8:30至5月13日下午17:00期间通过“蒙速办APP·XX教育”“XX教育云平台”(XXX)点击“2022年幼儿园招生网上报名”图片,填报幼儿预报名信息。幼儿监护人填报的是全市统一建立的公办幼儿园招生登记网络信息系统,每名幼儿全市范围内只能填报一所幼儿园进行登记,要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准确、完整的填写入园幼儿真实个人信息,并打印预报名登记表,监护人一经点击“打印”功能,所有填报信息不得再做任何修改。逾期未完成上述操作或监护人网上填报的信息和提供的各类证件不真实,一经查实,由幼儿监护人承担责任,取消入园资格。

  2、现场资审、派位。5月14日-5月15日,符合条件的适龄幼儿,按照预报名表上显示的资审时间由监护人持预报名登记表、户口簿、房产证、幼儿免疫接种本、出生证的原件,带幼儿到已预报名幼儿园进行资格审核,所有网上填报信息必须经现场确认后方可生效。逾期未进行相关材料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园资格。如预报名幼儿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多于幼儿园招生计划人数,稀土高新区教育局将于5月26日-5月27日,对网上登记预报名的幼儿,采取电脑派位的方式确定幼儿园录取名单。如预报名幼儿园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少于或等于幼儿园招生计划人数,资审合格后幼儿园将全部招收。

  3、公布录取结果。5月30日8:30-6月1日17:30期间公布参加派位幼儿录取结果,监护人可通过“蒙速办APP·XX教育”“XX教育云平台(XXX)”点击“2022年公办幼儿园招生录取结果”图片,输入幼儿身份证号和幼儿姓名查询录取结果。其他不需要派位的幼儿园在资审工作结束后以电话或当面通知等形式告知监护人录取结果。

  凡参加电脑派位未被录取幼儿,监护人可自行选择办园行为规范、收费合理、质量有保障,有空余学位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或其它民办幼儿园入园。非XX稀土高新区户籍的适龄幼儿,不参与全市统一网报,6月1日前由监护人持相关证件到有空余学位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或其它民办幼儿园进行咨询,参与各民办幼儿园自主招生。

  4、享受相关优抚政策人员子女。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细则》《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条件的军人、公安民警、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入园。“XX市高层次人才服务卡”持卡人子女(含孙子女、外孙子女)入园由市人才服务中心受理,填写《XX市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优待申请表》后转交市教育局一次性办理。为稀土高新区经济、教育发展作出重大贡献人员子女或在稀土高新区有重大投资项目的人员随迁子女入园由招商主管部门确认后向区教育局递交入学申请,可按优抚政策执行。优待人员审核截止日期为5月13日,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请由父母(法定监护人)陪同,携带户口簿、适龄儿童出生证明以及单位出具的有关优抚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稀土高新区教育局(高新二中院内)基础教育办(305室)进行资审登记。逾期未进行相关材料审核,视为自动放弃优抚政策入学申请。

  5、报名工作。经稀土高新区教育局电脑派位被录取的幼儿,由监护人持相关证件于6月11日8:30-6月12日17:30到幼儿园报名,过期视为自动放弃名额。

  (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招生

  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是指不以营利为目的,设立条件、保育教育质量达到同类公办幼儿园水平,办园行为规范、收费合理、质量有保障,是学前教育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施自主招生政策,不受户籍、区域限制,优先招收持有本区户籍适龄幼儿。

  (三)其它类民办幼儿园招生

  其他类民办幼儿园实施自主招生政策,招生期间将办园资质、招生计划、收费标准等信息向社会公布,供家长选择。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招生工作要求,需建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监督小组,切实加强对学前教育招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坚持杜绝各种不正之风,纪检部门将对招生工作实行全程监督,确保学前教育阶段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二)加强宣传

  各公办幼儿园招生方案和招生工作计划于4月13日前向高新区教育局基础教育办报备。民办公助、普惠性幼儿园和民办幼儿园的招生简章同一时间上报区教育局民办科审核备案。招生前,区教育局、各幼儿园要通过教育网站、园所微信平台、公告栏等多种渠道,及时公开招生信息。各幼儿园要开通招生服务热线,认真耐心解答家长咨询,确保招生政策家喻户晓。

  (三)完善入园管理

  各幼儿园要加强招生风险评估,完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做好园内场所消毒和管理。按照疫情防控要求确保整个招生工作不聚集、不扎堆,所有现场人员必须佩戴口罩、配合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等。

  (四)规范办园行为

  运用“幼儿园学籍管理系统”,实行在园幼儿电子学籍注册管理制度,招生结束后于9月—10月两个月完成在园幼儿电子园籍的信息采集、汇总、上报、审核、提交工作。幼儿园班额严格按教育部《幼儿园工作规程》要求执行,即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执行。

  (五)规范收退费工作

  1、收费标准:公办幼儿园严格执行《关于调整XX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及有关事宜的通知》(包发改费字〔2015〕203号)规定的标准收费,不得擅自增加任何收费项目;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的标准收费。幼儿园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或捐资助学等费用,禁止以特色班、兴趣班等形式向家长乱收费。

  2、退费标准: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执行。区属各幼儿园的办园性质及所有收费项目、金额和退费标准要在幼儿园醒目位置公示。

  (六)其它

  1、严格审核幼儿监护人所提供的报名信息资料。发现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录取资格。

  2、未尽事宜由区教育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四篇:202x幼儿园招生宣传方案

  根据XX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学前教育现状,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招生工作,现制定云山镇幼儿园2022年招生工作方案。

  办园理念

  幼儿园紧扣“快乐教育”理念,把幼儿成长的旅程与“一芽、一树、一花”结合起来。

  用一颗种子的视角去体验破土、萌芽、生长的旅程,给孩子一颗有爱的心,去成长;

  用一片叶子的视角去探索大树枝芽里的秘密花园,给孩子一颗快乐的心,去发现;

  用一朵花儿的视角去感受绚丽的世界、收获的喜悦,给孩子一颗自由的心,去探索。

  招生计划

  云山中心园及辖区内村办园可提供幼儿学位400人。其中云山中心园及铁岭庄园拟招收小班幼儿150名;辖区内村办园拟招收小班幼儿250名。

  招生对象及范围

  (一)招生对象

  2022年幼儿园小班招生对象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幼儿;中班招生对象为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幼儿;大班招生对象为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幼儿。

  招收幼儿需具有接受普通教育的能力。

  (二)招生范围

  1、优先招收具有云山镇常住户籍的适龄幼儿。空余学位面向社会招生。

  2、村(社区)集体举办的幼儿园优先满足本村(社区)子女入园需求,空余学位面向社会招生。

  3、幼儿园应优先满足3-6周岁幼儿入园。

  组织报名录取

  1、报名时间:全镇幼儿园报名、录取在6月13日(星期一)至6月17日(星期五)进行。上午8:30—10:30;下午3:00—5:

  2、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3、录取方式:优先招收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如符合条件的报名幼儿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录取名单。平日如有空余学位,幼儿园随补随招。

  4、报名注意事项:幼儿家长在幼儿园告知的具体时间内,持幼儿《儿童健康手册》、幼儿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或居住证到所申请的幼儿园进行审验,报名时登记好幼儿监护人信息(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电话号码等)。

  各幼儿园优先招收符合入园条件的幼儿,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则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录取名单。

  组织新生入园

  1、做好幼儿入园体检。新生入园前,需按照《青岛市贯彻〈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版)》(青卫妇幼字〔2019〕9号)规定的项目进行健康检查,由家长自愿选择任意一所区市级及以上卫生保健主管部门认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并携带相关材料在市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时间段内到幼儿园报到。

  2、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幼儿入园时携带预防接种证,辖区各园负责人在幼儿报名时,根据《关于印发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办法的通知》(国卫办疾控发[2021]4号)要求,认真做好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

  有关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幼儿园实际,特提出以下要求:

  1、一名家长(不携带幼儿)在幼儿园门口一米线间隔进行排队,扫码验证健康码、测温、手消毒。

  2、现场报名时,家长需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手机版即可)。

  3、材料审核完成后,留存复印件后,家长带齐原件有序离开。

  4、报名过程中,家长需根据实际情况,听从幼儿园工作人员的安排,有序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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